开发票总会有各式各样的问题,稍稍不注意就是冲红作废,如果遇到以下这些常见问题,该怎么做呢?博文会计的小编为您解答一下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
Q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吗?
A1: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溧阳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Q2:发票同时盖了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吗?
A2:不可以。
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Q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不清晰,怎么办?
A3::可以再旁边补盖一个清晰地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Q4:发票上的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还有效吗?
A4:有效。
Q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A5:根据《中华人民溧阳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Q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A6: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溧阳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Q7:盖的发票专用章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一定有问题吗?
A7:不一定。
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Q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A8: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Q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A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Q10: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A10:发票应该作废/冲红。
以上就是博文会计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溧阳博文会计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是溧阳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财税服务公司;公司拥有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并与工商、税务、银行及政府部门建立起密切的溧阳关系,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商、财务税务、外贸出口、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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