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出口一批货物到达意大利,相对应的报关单编号为:222620070767111091;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品名为:亚麻纱;出口数量:14010KGS;出口金额:USD148506.00;于2007年10月12日核销金额为USD148341.00;应质量原因于2008年2月29日退运回来,应当时出口的是进料对口贸易方式,所以进口后报关时必须以(进料成品退换)的贸易方式报关进口,相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为:223120081318029819;进口数量为:9854KGS;进口金额:USD104452.40;当时在办理退运手续时我公司已根据国税局要求办理补税。在2008年5月14日,我司出口了退换成品,数量为:7020KGS;金额:USD75816.00; 现在国税局要求我司提供以进料成品贸易方式出口的相对应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像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该如何办理退税手续.谢谢!
回答:
您需要到原申报地海关,要求海关向国税局发送以进料成品贸易方式出口的相对应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并提供出口商品退税联。企业持原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商业发票,提单复印件、缴税证明、商品退税联等去国税局办理退税手续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
进料成品贸易方式出口
http://liyang.cpa.js.cn/fuwu/1663.html
我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出口一批货物到达意大利,相对应的报关单编号为:222620070767111091;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品名为:亚麻纱;出口数量:14010KGS;出口金额:USD148506.00;于2007年10月12日核销金额为USD148341.00;应质量原因于2008年2月29日退运回来,应当时出口的是进料对口贸易方式,所以进口后报关时必须以(进料成品退换)的贸易方式报关进口,相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为:223120081318029819;进口数量为:9854KGS;进口金额:USD104452.40;当时在办理退运手续时我公司已根据国税局要求办理补税。在2008年5月14日,我司出口了退换成品,数量为:7020KGS;金额:USD75816.00; 现在国税局要求我司提供以进料成品贸易方式出口的相对应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像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该如何办理退税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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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到原申报地海关,要求海关向国税局发送以进料成品贸易方式出口的相对应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并提供出口商品退税联。企业持原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商业发票,提单复印件、缴税证明、商品退税联等去国税局办理退税手续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
进料成品贸易方式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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